晶順工業有限公司 防護頭盔-圍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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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用防護頭盔更改新法規內容

產業用防護頭盔更改新法規內容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00722 11:39:39)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保護勞工安全,防止其頭部遭受飛來物或掉落物擊傷,同時考量防護頭盔於不同特殊作業環境下之安全需求,完成修訂CNS 1336〔產業用防護頭盔〕國家標準,並於99年6月7日經經濟部公布實施。

標準檢驗局指出,為明確區隔產業用防護頭盔使用上之性能條件,並避免不同標準規定間可能衍生之競合問題,確保國家標準之一致性,遂將CNS 4598〔電工安全帽〕及CNS 4599〔電工安全帽檢驗法〕整合修訂為CNS 1336〔產業用防護頭盔〕國家標準。新修訂之標準除規定一般產業用途之防護頭盔所需符合包括衝擊吸收性、穿透性及難燃性等之必要條件外,對需要於超低溫、側壓、摔落、跌倒或高電壓等特殊場合所使用之防護頭盔,除要求商品本體或說明書中應特別標示外,亦規定需通過相關試驗,以確認其符合超低溫、側壓、摔落、跌倒或高電壓使用等之特殊性能要求,進一步確保使用安全。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修訂公布之CNS 1336〔產業用防護頭盔〕國家標準,除了可以有效保護勞工的使用安全外,更有助於提升我國個人防護具之製造水準和國際競爭力。相關標準資訊(料)已置放於該局「國家標準檢索服務系統」,網址為http://www.cnsonline.com.tw,歡迎各界上網查詢。

訊息來源: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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